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

社保代缴,代理社保公积金,代买五险一金,代发工资,劳务派遣
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站内搜索
 
首页 > 招商代理 > 深圳社保代理公司,代交深圳社保代缴,办代买深圳社保
深圳社保代理公司,代交深圳社保代缴,办代买深圳社保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浏览次数: 35
商机区域: 全国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1-07-06 07:16
详细信息

深圳社保代理公司,代交深圳社保代缴,办代买深圳社保

深圳社保服务公司,深圳企业社保代理,深圳怎么买社保,深圳代缴五险一金,代缴深圳社保,深圳社保代缴机构,深圳五险一金代理缴纳,劳务派遣,代发工资,深圳社保缴纳,深圳社保缴费基数,深圳社保代理公司,深圳社保办理,

基本案情:卢某某长期在某电力公司供电分公司从事物资配送及上下车等工作,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卢某某在仓库搬运货物时需要穿工作制服,由公司职工刘某某或者周某作为班长对卢某某进行管理。用工模式为有货来的时候,班长就通知卢某某,卢某某根据货物数量决定是否通知其他人一起搬运。卢某某经中裁提起宿松,请求确认卢某某与某电力公司供电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

发院裁判:卢某某在某电力公司供电分公司从事物资搬运工作时,由公司职工刘某某或周某作为班长对其进行管理,有货物抵达时由班长通知卢某某前来搬运,无需每日上班签到。由此可见,某电力公司供电分公司对卢某某没有进行考勤管理,卢某某也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,不能认定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。卢某某依其意愿决定是否接受搬运货物的安排,并按照出勤天数计算做工收入,其与某电力公司供电分公司并无人身和财产上的依附姓,不应认定卢某某与某电力公司供电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

深圳市社保代理的需求对象及情况主要有哪些:

1、合资、民营、公司及其派驻深圳的分公司、办事处、代表处;

2、深圳市个体工商户,需要给自己和员工买社保;

3、全国连锁店,在深圳设有分店,需要给各直营店员工买社保;

4、入驻大超市的专卖店品牌,因在深圳没注册,需要买社保才能获准入驻;

5、总部在深圳,想节省社保成本,需采用外包才能做到既合发用工又省前;

我司介绍:

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。全国60家分公司,300多个网点。为客hu提供专页的深圳社保代理,代缴深圳社保,代买深圳职工五险一金,办理公司社保服务!

提共圈国范围(社保及公积J代理.薪酬福利代发.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)

公司名称: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

资讯电话:13560383140(唐先生)

办公QQ1027223352

0条  相关评论